记者昨天获悉,参加2009年1月份自学考试的合肥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明天凭准考证到合肥市自考办登记查卷,逾期不再办理。
查卷结果将于本月20日公布(只公布成绩有误的考生名单)。另外,1月份自考违规处理决定书也将同时发放,如果不按时领取,将视为《处理决定书》已经送达,不再发放。
合肥市自考办还提醒广大考生,从今年起,合肥市自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将不再发放合格证,毕业时无须提供合格证(论文、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只需在审理时从成绩档案库中打印出全部合格课程,即可凭准考证、身份证申请毕业。(童向东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