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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财经大学2013年安自考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专业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3-9-5 11:02:27


  说明:1、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2、报考条件:(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需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合计达到70学分;(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5)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3、部分课程的替代:(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 (3)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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