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全国自考 - 湖北自考 - 正文
08下半年绍兴自考毕业政策调整通知
来源:绍兴日报 2008-12-12 10:52:33 【字体:小 大】

从08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均执行新的专业计划。记者昨日从市自考办获悉,为了最大程度保障考生的利益,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对自考毕业政策作出调整,允许老考生按老计划申请毕业。

  所谓的老考生是指报名参加2008年7月(含)之前自考的考生,老计划是指2008年之前的任一专业计划。老考生可依据考出第一门课程的时间选择当时或此后出台的任一计划申请毕业,但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所选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计划的课程顶替、免考政策。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按老计划申请毕业时,不能使用2008年出台的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来顶替老计划课程;如老计划课程已停考,考生只能按20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另外,以2008年出台的新计划申请毕业的,用以顶替相关课程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必须在浙江省取得。

  由于08年下半年毕业生手续办理工作已经结束,为使老考生不因政策变动而延误毕业,我市及下属各县(市)自考办将为已经按老计划考出全部课程的考生补办一次毕业手续。绍兴市区补办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5日两天,补办地点为绍兴市自考办(市区渔化桥河沿56号)。下属县(市)补办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