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全国自考 - 江苏自考 - 正文
2010年上半年江苏自考报名两种方式
来源:江苏自考网 2009-11-27 10:16:51 【字体:小 大】

我省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本次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是12月1日,现场网上报名以及新生确认的时间是12月1日-7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2010年
1月自学考试增考、助学专业、专接本专业以及2010年5月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7月中英合作专业考试的报考工作。
  报名期间,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同时进行实践考核、论文答辩的报名及毕业生登记手续。另外从本次报名开始,考生课程免考申请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核也在网上进行。从2009年5月开始,考生办理实践考核以及论文答辩的报名不再需要提交各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生相关成绩的认定以考籍系统中记录的为准。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体现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经充分听取主考学校学科专家的意见、反复论证,我省将对汉语言文学、英语、经贸英语、英语翻译、日语、经济法学、法律、律师、营养食品与健康、工程管理、药学、中药学等十二个本科段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调整,取消其中的加考课程,凡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上述各专业。其中,药学和中药学两专业除取消加考课程外,其余报考条件仍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另外,中药学专业(本科段)加考课程取消后,专业考试计划略作调整。从2009年12月起,以上各专业的毕业审核工作按调整后的方案进行。
  考生在2009年12月前按原计划要求已经通过的加考课程,自学考试承认其课程及学分,记入毕业档案,但不能替代本专业的其他课程。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