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试成绩请考生到报考的各市(州)、县(市、区)或学校招考办查询。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6、申请课程转(免)考的在籍考生须在8月25日以前,持转(免)考申请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向县(市、区)或有关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并上交有关免试证明材料,由各市(州)招考办和高校自考办于9月10日前报省考试院集中审批。50个工作日后下发审批结果。
7、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具体报名报考时间将在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布一次,社会考生应及时到网站查询或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应用型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办学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有关说明
1、2012年开考7个新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升本)、电子信息技术(专升本)、信息技术教育(专升本)、工程管理(专升本)、销售管理(专升本)、应用化学(分析技术与环境监测方向)(专科)、药学(专科)。
2、2011年10月考试起停止国际贸易等专业自学考试工作(见附表),停考专业不接受新考生报名。调整后的物流管理(专业代码A020228、B020229),停止该专业与证书配套的学历课程考试,保留证书课程的考试(详见川招考委〔2011〕50号《关于我省停止和调整文化产业等15个自学考试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招考委〔2011〕71号《关于我省停止中英合作〈商务管理〉等五个专业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3、2012年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了调整,详见届时公布的《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
4、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证书课程与相关专业(专科、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教育考试网上查询。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