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事项
1、凡报名摄像后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每次考前领取。
2、领取《教育学(一)》、《心理学》合格证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底或11月底,其他时间不予发放,今后将取消其他课程合格证发放。
3、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即:“二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坐。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并请于10月14、15日或14年1月6日持身份证原件,来我办申请补发。
三、原“二学历教育”考试注意事项
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接省考试院通知,原“二学历教育考试”的部分考生(准考证号第7位不是1、2、3、4的考生),需要按新生程序办理,原考试成绩有效(请考生保留原准考证)。
以上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在铜陵自考网http://zk.tledu.cn或报名网址:http://zk.ah163.net上铜陵市自考办公告栏内查询。
地址: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服务电话:0562-2832672。
网络咨询:http://zk.t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