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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8-5-2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市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成果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历经40年风雨历程,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总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发建设新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总占地面积2864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于2009年启动规划,2010年开始建设,2014年一期工程实现搬迁,目前已成为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预科教育培养任务。
学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黄文弼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
学校有教职工2163人(含附中、附小、幼儿园392人)。学校大学部有教职工1771人,其中专任教师1148人,援疆教师8人,同职级待遇教师4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57人,副高级375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46.4%;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310人,硕士学位专任教师620人,博硕比例为81%(其中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27%)。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千人计划”2人、自治区“天山学者”32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天池博士”14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28000人,其中在校普通本专科生15138人、硕士研究生2835人(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60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5572人;预科生2978人;留学生635人。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在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1项;4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紧缺人才和重点建设的本科专业;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项目被评为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1个教学研究项目被评为自治区教学改革项目;12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1名青年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新疆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和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奖连续多年(届)排名新疆高校第一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名列全国高校第59位,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立项数名列全国高校第52位。
学校拥有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37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含录播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360间。学校图书馆面积达5.8万平方米,全校图书藏量160.1万册,专业期刊1150种,精选电子期刊2万余种,电子图书 38.878万种,各类数据库31个,数字资源总量超过53.55TB。
学校出版《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是新疆唯一一家入选三(全)核心的社科综合类学术期刊,也是新疆唯一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的综合类学术期刊,是西北五省区唯一获得“优秀”定级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达3.550、综合影响因子2.114,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高校综合类学报影响因子第一名。《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首次荣膺“全国百强报刊”荣誉称号,这是新疆目前唯一入选百强的社科期刊,创造了西部期刊办刊奇迹和新疆师范大学学报现象。《双语教育研究》期刊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于2014年开始出版。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境)外4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同时,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国家汉办“中亚汉语推广基地”、“国际汉语教师培训中心”,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要求,聚焦总目标,系统推进立德树人,大力促进内涵发展,将按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围绕“教师教育特色鲜明、中亚一流、若干学科和领域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目标定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基本工作思路和发展路径,强化“师范性、区域性、综合性”的办学特点,继续实施“科学发展、和谐校园、国际化”三大方略,强化新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引领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影响力建设,突出现实贡献,将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培养优秀教师的园地,培育各行业精英的摇篮,孕育一流学科的基地,对接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的智库,主导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的典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1.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方向)专业
专业简介:维吾尔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是维吾尔族所使用的语言。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可以使其他民族通过系统学习维吾尔语,进一步了解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促进民汉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同时通过系统讲授维吾尔语理论和知识,进行语言能力训练,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与科研的能力。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成立于2009年7月,其前身中语系是学校最早成立的教学系部之一,已有3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下设维吾尔语系、汉语系和成教中心3个部门,开办有“汉语言”和“维吾尔语言”2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双语)、课程与教学论(汉语)和学科教学(语文)3个硕士点。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双语)硕士点是新疆师范大学最早获得批准的6个硕士点之一。1995年,该硕士点开始招收“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方向硕士研究生。除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外,学院还承担全校公共汉语教学任务和全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乌鲁木齐基层公务员双语翻译人才培养任务。学院现有教职工50名,专职教师49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5名;专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44名(其中博士20名,硕士24名),占全院教职工总数的88%。
2006年,维吾尔语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该专业纳入自治区特培计划,开始招收“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推免研究生;2011年,维吾尔语专业、汉语言专业被自治区纳入“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同年维吾尔语言专业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08年“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获批成为新疆师范大学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又获批成为自治区重点文科基地。2013年获得“双语教育”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权,同年《双语教育研究》学术期刊正式获准公开发行,2014年成功创刊。
语言学院目前各类在读学生970名,其中本科生555名,研究生175名,各类培训学员240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精通维吾尔语,熟知维吾尔族历史、文化,了解国家语言政策和民族政策,具有较深厚的汉语言文学、文化功底,能运用汉、维两种语言从事民汉语言文字工作、政府公务和教育工作的“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并为培养维汉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的本科生。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免修外语。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主要核心课程:维吾尔语精读、维吾尔语阅读、维吾尔语听说、维吾尔语话题交际、翻译理论与实践、维吾尔文学作品选读、维吾尔文写作、维吾尔语报刊阅读、维吾尔语影视欣赏、中国文学作品选读等。
实践课程:一学年的实习支教及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
招生计划:35人
2. 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简介: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长期致力于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输送合格师资,是新疆重要的学前教育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在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尤其是学前双语教育的背景下,亟需扩大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和提升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从而客观上要求加快学前教育专业的质量建设,它属于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中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的公共文化服务类专业。本专业以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本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围绕专业与课程建设,依托校级重点文科基地“新疆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教育学教学团队”等平台,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为疆内同类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力争经过5年建设,将本专业建设成西部地区领先、自治区一流的学前教育本科及硕士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院系: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是在原现代教育技术系和教育系基础上,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本着强强联合、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目的,于2001年1月组建成立。近五年,学院科研成果丰硕,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及国际合作课题共计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奖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近20余项。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够适应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扎实的人文、社会、教育与心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全面的学前教育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过硬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以及一定科学研究潜能的学前教育教师,能在各种儿童教育机构或师资培训等部门从事教育、培训、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学前教育专门人才。
立足新疆,服务西部地区,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的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师资。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培养具有道德品质高尚、文化基础扎实、学前专业知识过硬、专业技能精湛、幼教理念先进、具有创新能力的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含双语幼儿教师)。
    培养方式:学生入校后进入本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年级所开设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入校后大专阶段公共课成绩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修业年限为2年。
    主要核心课程:中外学前教育史、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儿童文学、幼儿园管理、学前游戏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
招生计划:2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吾尔语言方向)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本专业仅招收汉语言的考生,包括母语为汉语的考生和“民考汉”考生。
(3)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班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非“民汉双语翻译人才计划”的学生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5%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符合要求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4)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
(5)专科学习专业为维吾尔语言的考生(汉班学习维吾尔语)。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5%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前15%的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3)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甲等以上。(4)专科学习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四、推荐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6月1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
6月3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8〕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
推荐材料要求: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推荐学生身份证、高考录取底册、学业成绩排名表、专科学业成绩单、获得各类证书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公章报我校教务处。
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根据上述第三条的相关条件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按要求集中向我校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我校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教育厅。
五、考试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时间:6月6日,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选拔,在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进行统一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考试科目:维吾尔语。
考试形式:笔试(听力、阅读理解、语法结构、翻译、作文等内容合并为一份试卷)、口试
考试时间: 6月6日上午  10:30-12:10     笔试 100分钟
           6月6日上午  12:30—结束    口试
(二)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6月6日上午  10:30-12:30     英语
           6月6日下午  13:00—结束    专业面试
六、学费标准
学费: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文科类3100元/年。
2.学前教育专业:文科类3100元/年。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业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联系方式:0991–4112140(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科5号楼105室
(邮编830017)
3.学校网址: http://www.xjnu.edu.cn/
附件: 1.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
          2.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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