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杨亚茹 陈欣颖) “我今年报的名,科目二已经过了,元旦过后,科目三是按新规考还是按照旧规考?”昨天,福州的陈先生致电968111,询问元旦开始实施驾考新规后,自己的考试项目是否有变。
记者了解到,类似陈先生的情况不在少数。按照公安部解读,未完成全部驾考科目的考生,新规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未完成的考试项目,将按照驾考新规“测评”。另外,对元旦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元旦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了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有10次考试机会(5次预约机会,考试一次,补考一次,即各有10次考试机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另外,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但如果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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