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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驾考科目有变化误闯红灯可申诉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2-12-2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中国江苏网12月26日讯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明年元旦起施行,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昨天围绕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在驾驶证申请方面,两种严重、恶性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驾驶人考试项目有新变化。科目一考试将原考试内容拆分为二,第一部分主要考核交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第二部分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科目二中,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应用性不强的项目,增加倒车入库。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考试。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公路,将被要求有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一旦发生事故,陪同驾驶人视情况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违法记分方面,针对“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的传言,省交巡警总队表示这一说法不正确——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消除记分,发还驾驶证。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直行车道车辆路口不得违法左右转弯。省交巡警总队表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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