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补充招聘中学教师(面向毕业生)的通知
2008年厦门市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已基本结束,但一些学校公布的职位未能招满。为保证新学年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拟从已经参加2008年3月15日由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学教师考试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补录。根据《2008年厦门市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现将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的对象:
(一)已参加2008年3月15日市教育局组织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学教师笔试合格的应聘者。
(二)已领取准考证并符合招聘条件的研究生学历应聘者。
二、符合补充招聘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已被应聘学校考核合格拟录用的不能再报名。
三、根据报名情况,按报名数与招聘学校的需求职数3:1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进入面试,被推荐的对象和研究生一起参加考核。考核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相关区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分别组织。
四、考核采用面试、试讲、基本功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同一岗位有免笔试研究生参加考核者,以考核成绩作为参加考核应聘者的总分,没有研究生参加考核者,笔试、学校考核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总分。
五、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8:30—29日下午5:30
六、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陆rs.xmedu.gov.cn网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报名结束后,进入考核的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并由补充招聘的相关区教育局或相关直属学校直接通知应聘者(考核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八、相关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的面试考核工作务必在5月8日前完成并将结果告知应聘者。
附件:补充招聘的相关学校和学科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