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公 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 2015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30日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1542330099010407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99010406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78010389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58020006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58020147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58020116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42330058010194
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六条,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