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2015-3-24 9:57:02 |
本网讯 沈阳市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于3月28日至29日进行,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认真注意的事项如下: 考前领取准考证 为保证按时参加考试,请考生按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核实好本人的有关信息,同时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背面的考生须知,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熟悉线路看考点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赴考,请考生考前本人前往一次考点学校,以熟悉行程路线和考点情况,查看考场示意图,熟悉考场地理位置。 考试物品须带齐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参加考试。考试物品只准携带铅笔(涂黑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和橡皮。 禁带物品看清楚 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移动电话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考生该次考试成绩。 考前安检要配合 考生进入考点学校门口时要接受初次安检,请重点做好如下准备: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将携带的手机等禁带物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掌握时间别迟到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入场,笔试考生上午8:30入场,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口语考试考生分别在上午8:30和下午13:30入场,上午9:00后和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接到试卷细查看 笔试部分: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要求更换;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可向监考人员询问。 口试部分:考生领到“口试卡”后,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认真填涂“口试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须考生填涂的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口试卡”无效,考生也将无法取得口试成绩。 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遵守纪律勿违规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 笔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退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将其行为通知所在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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