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讨论要尊重事实 |
来源:passks.com 2005-9-13 9:32:05 |
今年11月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研讨会上,教育部高教司张尧学司长在谈到教学评估时说:“总体上来说,四、六级考试对推动我国英语教学的发展和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是起了较大的作用的。目前,每年有900万左右的考生参加四、六级考试,以后,考生数还会增加。我们应该看到四、六级考试所产生的正面作用和巨大影响”。张司长在《关于大学本科公共英语教学改革的再思考》一文中也指出:“四、六级考试是公共英语教学改革的指挥棒。至今为止,由于考委会、全体教师和各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高教司主持的一项教学考试,高教司领导要求把四、六级考试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达到国际教育测量学专业标准的、能与国际接轨的语言测试体系”,并且要求打造“中国的民族品牌”,考试委员会正是本着这一精神,16年来,辛勤工作,尽力保证考试的科学性,尽力使考试对教学有较好的反馈作用。目前四、六级考试已得到社会的公认,并已越来越多地得到境外和国外高等学校的认可。
四、六级考试从一开始就重视自身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先后采取了设作文最低分、增加产出性题型的数量和权重、减少选择性题型的数量和权重、取消单句语法题等措施,并从99年起就开设了大学英语口语考试。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新的形势对我国大学生的英语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张司长在同一篇文章中指出:“为了与时俱进地推进教学改革,配合新教学模式的推进,必须对四、六级考试进行改革”。为此,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已经提出了四、六级考试进一步改革的初步方案,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测量大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我们相信,在高教司的领导下,四、六级考试一定会更好地为贯彻《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服务,更好地为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服务。
但是近年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断受到个别“专家”的责难,更严重的是他们的这种责难并没有事实依据,有的甚至是想象和臆测,对不少大学英语教师和不明真相的英语学习者造成误导,在外语界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高教司主持的考试,考试委员会一直采取克制的态度,但最近事态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认为这些人的做法很可能会干扰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在广大大学英语教师中造成思想混乱,我们感到有责任阐述我们的观点,以正视听。
据新浪网2003年12月27日(四、六级考试日)披露,刘润清先生以答《新京报》记者采访的方式提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关键是取消四、六级考试”。以下是刘润清先生在文中以及在其他场合所发表的一些观点与我们所了解的实际情况。
1. 刘润清先生说:“目前四、六级考试不是考学生的能力,而在于测试学生们的语言知识和语言识别能力,这是本末倒置的”。
这一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目前的四、六级考试笔试内容一般分5个部分,其中听力、阅读、作文考的都是语言能力,其他如改错、综合填空、简答题、复合式听写、翻译题等考的也都是语言能力,以上占总得分的85%;只有“结构与词汇”这一部分考的是句子层次的语言能力,但只占得分的15%,而且从99年起已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单句结构方面的测试题;而从99年开始的大学英语口语考试则完全是考核语言产出能力的。正因为四、六级考试以其科学性准确地测量了考生的英语能力,所以四、六级证书得到了社会的公认;
2. 刘润清先生说:“四、六级考试还鼓励学生猜题,只要你懂一点加上连猜带蒙,就能从四个选择项中选一个答案。有人专门统计托福和四、六级考试四个选项的概率,从中发现概率最高的是C、D项,而最低的是A项,这恰恰是反映了出题者的一种心态,即要你掌握所有语言知识的心态。”
我们知道,多项选择题是一种常用的心理测量学手段,科学的多项选择题作为一种测量手段迄今为止为国内外各种考试大量采用,包括托福、GRE、GMAT等各种有国际影响的考试,以及我国的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人事部门职称考试、香港考试局的各种考试等。
刘润清先生自己也说过:
“我们认为,尽管多项选择题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在大规模考试中它还是有存在的必要。这种题型可以采用机器阅卷,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采用机器阅卷,可以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大大提高考试的信度。因此,在其他非选择题无法采用机器阅卷的情况下,多项选择题不失为一种适用于大规模考试的最可靠的题型。关键是要掌握多项选择题的科学的命题方法,发挥其优越性,避免其弱点,保证和提高试卷的质量。” (《语言测试和它的方法》[修订版,1991年11月第1版,2000年5月第2版,2003年7月第6次印刷],刘润清、韩宝成合著,外语教学与研究社出版,第48页)
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的确,科学的多项选择题的命题,是专业要求极高的一项工作,四、六级考试的每一道多项选择题在实际使用之前要经过 “命题—初审—预测—试题项目分析—审题—拼卷—复审” 等一系列环节的漫长过程,这一周期往往长达一年半左右,只有当每道题目都达到了心理测量学专业要求且证明能够用于有效测量考生语言能力后才供实际测试使用。教育领域的实验证明,科学的多项选择题可以用于测量各种心理能力,包括理解、推理、分析、判断、应用、计算等等;但不能考核产出能力。
四、六级考试的题目,实际施考时的答案,在A、B、C、D四个选项中各占四分之一,也就是说一个完全不懂英语的人,全部选A,或全部选B,或全部选C,或全部选D,都可以得到25%的分数,但有效分数是从26%的分值开始的 (就象华氏温度计上冰点设在32度一样)。教育实验证明,胡乱划圈的“选择”只可能答对4.25%的分数。那种说“连猜带蒙”就可以答题的说法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刘润清先生说,根据专门统计,四、六级考试四个选项中答案“概率最高的是C、D项,最低的是A项”,不知道刘润清先生统计的是哪一张四、六级试卷,如果拿不出证据,岂不是给人以无中生有的印象?岂不是有损于一个严肃的专家、学者应有的学风和准则?
此外,正是因为考试委员会充分认识到多项选择题不能考核产出能力,所以四、六级考试从一开始就包含作文这样的题型(美国的托福考试只是到近几年才把作文列为必考部分),而且历年来,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已采取各种措施把多项选择题的计分权重降到75%以下,把产出性的所谓主观题的权重增加到25%以上,这是各种大规模考试很难做得到的。何况多年来四、六级考试还一直在不断改革、不断探索新题型。
3. 刘润清先生说:“他们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应付英语四、六级的考试,从而影响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原因很简单,专业学得再好,英语没有过级就毕不了业。”
考委会历来重视考试与教学的关系,但是这是需要正确引导的。事实上这是历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的主题之一。高教司也多次发文指出正确处理考试与教学的关系的重要性。考委会历来认为,只有搞好课堂教学,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语言能力,学生在考试中才能取得好的成绩。考委会还采取引入平均级点分等措施淡化通过率,目的正是使各校重视学生群体实际英语应用能力的提高,而不要简单地去追求通过率。
考委会历来主张,多项选择题只是一种测试手段,不是教学手段,我们坚决反对多项选择题进入课堂教学过程。尤其是模拟试题集,用来考试毫无用处,用于课堂教学不仅不可能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也不能帮助学生提高考分,只会浪费宝贵的课堂教学时间和学生的自学时间,只会给学生以误导,因而考委会也是坚决反对的。根据我们了解,有许多学校坚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搞应试教学,效果很好,学生的英语能力提高了,在考试中自然会取得很好的成绩。
四、六级考试从一开始就明确规定考生和学校自愿参加的原则。把四级证书与学位或毕业证书挂钩是部分学校的自主决定,纯属各校办学自主权。至于应试教学的现象,这要靠各校教学行政部门的正确引导来纠正,要靠各校教师自己来正确处理。考委会主张搞好课堂教学,反对应试教学,这样主张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怎么能说“这只是把这种负面影响推给‘使用人’”(刘润清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9期编者按)呢?
4. 刘润清先生说:“全国四、六级英语考试委员会每年都公布各所高校的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并进行排名,这是不公平、不科学、完全脱离实际的”。
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事实上,考委会从一开始就坚持“成绩属各校所有”的原则,对学校的考试成绩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各校考试结果只向各校单独报告,考委会历来反对根据四、六级考试结果对学校排名,考委会也从未这样做过。
5. 刘润清先生2003年 10 月 7 日在华中科技大学的一次“讲学”中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几百万人考,这么多人考这种大型考试就有毛病,用的是一张卷子,很不合适,这是世界上没有的,清华、北大与西藏大学一起考,用同一试卷,这对清华、北大的学生是一种侮辱,像这样的事只有中国搞得出。”
这样的推理和结论实在令人费解!岂不说我国国内的许多全国性考试,都是用的同一份试卷;许多国际上有相当知名度的考试,包括刘润清先生多次提到的雅思考试,不但在一个国家,甚至在全世界,不也是用的同一份试卷吗?难道就因为不同地区的考生用了同一分试卷,这项考试就变得不科学了吗?难道必须要有西藏雅思、清华雅思才算科学吗?再说,西藏大学的学生也是我国的大学生,难道他们比别的学校的学生低人一等吗?难道他们和其他地区高校的学生一起参加同一种考试就是对别人的侮辱吗?
6. 像以上这种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实之词由来已久。无独有偶,2001年在刘润清先生时任顾问的一本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该文在谈到四、六级考试阅卷工作时说: “最典型的是一位一小时判了1000份卷子的老师,检查员抽查到他判的卷子时,发现他给一个将考试指令整整齐齐抄了四遍的考生竟也打了14分的作文成绩。” (牛强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1年第2期)
据调查,该文作者从未参加过四、六级考试的作文阅卷工作,这种说法过于离谱,这种不假思索的夸大已经到了令人觉得可笑的地步。试问作者能否举报哪一名阅卷老师是把考试指令抄了四遍的作文判为14分的?再说有谁能3.6秒钟就阅一份作文卷?!即使有这个“能力”,作文卷是按每天规定的份数由试卷调配组统一分发的,就是想多阅又从哪里去拿到试卷?!事实上,四、六级考试每次要在全国范围内动员1500~2000名教师阅卷,阅卷工作是一种辛苦的付出,阅卷过程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并且用计算机滤除阅卷员的主观因素,使阅卷信度达到0.87,这在国内各种大规模考试中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在每年考生数已接近900万,在社会上已有广泛影响,并且已经在国际上得到重视。由于种种原因,考试结果可能对学生有重要影响,因此是一项高风险考试,组织这样一项考试是极其严肃的科学工作,又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慎之又慎。刘润清先生从未参加过四、六级考试的设计、实施和研究工作,对考委会为保证四、六级考试的心理测量学专业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并不了解,却以“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的身份,发表了不少关于四、六级考试的不实之词,武断地提出取消四、六级考试才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关键。大学英语(以前称公共英语)教学自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在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和教育部高教司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广大大学英语教师多年艰苦努力的结果,也是任何人不能否认的。今天大学英语教学已经从二十年前完全不受重视,发展成一门重要的课程,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我们欢迎有更多的人来关心大学英语教学,开展学术讨论,但是开展学术讨论,必须首先尊重事实,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从前面引的《语言测试和它的方法》一书来看,刘润清先生对语言测试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如果能认真参与大规模语言测试的实践,并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相信会对我国语言测试学科的发展产生真正意义上的积极影响。
有教学就有考试,考试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心理测量学专业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某门具体的学科,同时又涉及一个国家的教育主权。《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实施后,四、六级考试更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这一点是坚定不移的。放在我国语言测试工作者和广大大学英语教师面前的任务既艰巨又光荣,让我们为建设我国语言测试的民族品牌而共同努力,使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再上一个新台阶。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