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录取纪律
成人高等学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www.bjeea.edu.cn
电话查询:手机、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580(免信息费,收取基本通讯费),依据语音提示操作即可。也可以通过市民主页(http://wap.mybj.gov.cn/kaoshi)查询。
(十一) 信息报送
录取工作结束后, 考试院成招办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上报当年录取新生数据。
(十二)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各招生学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