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第二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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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填报志愿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系统会自动判断符合上述规则的志愿项目信息,供考生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月29日9:00至18:00。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