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1.第一批录取院校:高起本、专升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其中高起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18日。
2.第二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脱产班,录取时间:11月19日—21日。
3.第三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函授、业余班,录取时间:11月22日—26日。
(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责令高校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等要求,由各成人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察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适当调整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向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各招生院校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广东省招生办提交加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参加加试科目以及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招生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由省招生办统一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七)在录取阶段,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已核定的本省招生计划总数内,积极做好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录取仅限于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相同专业。
(八)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1月中旬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组织报名,2月底前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与2010年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1年春季入学。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九)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录取“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
(十)成人高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不报到新生的注销。
(十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与成人高考考试等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0〕122号)的规定,成人高校录取费每生50元。各录取学校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凭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现金或办理汇款手续(往年余款可冲减)。未缴纳录取费的,不予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11年2月底至3月初入学。
(二)新生入学时,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专升本的新生(含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照顾政策录取的新生还需持有关证明原件。新生入学后,成人高校应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做好对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复查工作。对每个新生要有复查记录,对专升本的新生还要重新审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并与录取信息记录核对。
(三)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须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属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四)未能提供专科毕业生证书原件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并报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进行注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十二、招生纪律
(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十三、其它
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本规定由广东省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表:1.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考试时间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附表1:
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6日(星期六) 10月17日(星期天)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高起本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附表2: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6日(星期六) 10月17日(星期天)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艺术概论、民法、高等数学(二)、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教育理论
14:30—17:00 外语
附件2: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实施办法(试 行)
为落实国家成人本科教育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附件2)要求,制定我省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
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且2010年有专升本层次招生计划的本省成人高校均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免试考生。
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人数。招生专业为本校2010年的专升本层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定。学生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三、招生范围、条件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2日。
报名办法: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分别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持“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持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团省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持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验证。
报名方式:考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报名现场信息确认的办法。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12日,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cr。考生本人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现场办理信息校对、电子摄像、毕业证验核、退役证及有关项目考核证验核、缴费等手续。
五、报名审核及录取
报名审核及录取: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要对考生提交的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及专科毕业证、退役证进行认真审核,招生办负责人及审核工作人员要在考生提供资料的复印件上签字。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含确认后的报名表、项目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退役证复印件)汇总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于2011年1月16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再由省招生办通知各成人高校。各成人高校于2011年1月21日至25日登录成人高校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
六、新生入学
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和2010年成人高考新生统一于2011年春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