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
1、今年分两批录取,第一批录取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招生学校;第二批录取专科层次招生学校。
2、考生每个批次可以填报相同层次、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一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艺术(文)、体育(文)可以和文史类互相兼报,艺术(理)、体育(理)可以和理工类互相兼报。
4、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每个“意向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可以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目计算总成绩。
5、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6、调剂录取阶段,我省将在所有招生学校中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慎重,所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本志愿的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必须符合招生计划所列的招生范围。
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有限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符合要求才可以报考;注明“××社会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
4、考生在填报“意向志愿”后,须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负责。
三、报名组织
(一)工作要求
1、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各市成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成人招生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现场信息确认点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现场信息确认点须设在交通便利、场所宽敞、便于工作的地方。
2、各市成人招生部门要选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和不徇私情的人员参加报名工作,并负责认真培训,使之充分了解、掌握招生政策及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
负责现场信息确认的工作人员应能够准确解答招生考试的相关问题,能够正确核验规定的各种证件或证明,熟悉计算机的操作。
3、准备好现场信息确认所需的设备及工作用品,张贴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及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流程和有关事宜。
4、做好计算机等设备的调试工作。
5、工作人员应恪守《报名工作人员守则》(附件3)。
(二)工作人员职责
1、现场信息确认点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2、工作人员要逐个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主要内容:
(1)考生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2)考生是否在《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
(3)属照顾考生的证书或证明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有无涂改现象;
(4)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所持证明信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5)外省籍考生是否持有暂住证和单位证明;
(6)免试考生是否持有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证明;
3、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5岁以上考生,系统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号的年龄自动记录)。
4、指定专人收取考生照顾证件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做好考生报名材料的归档工作。
5、收取考生报名考务费。
6、按照全省信息采集标准和统一要求,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7、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供考生现场核对并修改考生提出的错误信息,其中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更改,报考志愿不许更改。
8、做好报名数据的存盘、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9、现场信息确认结束后,将本确认点的全部考生报名材料(包括经考生签字确认的《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表存根及证明复印件、照顾证件复印件等)交市成人招生部门保存(保存至2011年12月31日)。
10、报名结束后,各市成人招生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报名数据和《试卷需求袋数统计表》。
四、考生号、准考证号、考场的编排
(一)考生号的编排
1、考生号为16位,第1、2位为年份后两位数,第3、4位为省代码,第5—8为县(市、区)代码,第9位为招生类别代码,第10、11位为科类代码,第12—16位为报名顺序号。
2、顺序号的编排及分配由各市招生部门自行确定,但必须确保考生号的唯一性。
(二)准考证号的编排
准考证号码为10位。第1、2位为设区市代码,3、4位为考试科类代码,5、6、7、8为考场号,9、10位为本考场的座位号。
(三)考场的编排
全省统一编场。考场编排采取按考试科类以设区市为单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的方法。
各类考试均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连续编排,除最后一个考场不足30人外,每个考场均按30人编排。
由省统一印制加防伪标志的《准考证》,各市打印,并在《准考证》上加盖市成人招生部门公章。各市按考场将带有考生照片信息的《准考证存根》和《考生签到表》统一打印到A3纸上,考试期间供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和考生签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