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专科层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享受以下政策:
(1)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点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且具有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政策。
(2)未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且具有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可降30分录取进入相关专业。
第六章 新 生 复 查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1.面向艰苦行业试行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政策等改革办法,另行下文通知。
2.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计划、报名、成绩、录取招生信息须纳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 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