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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成人高考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2-10-15 18:17: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高校,各有关市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成人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社会功能,进一步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潜在生源,从2012年开始,南京工业大学等18所高校参加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实施,现将《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政策,是体现成人高等教育服务在职从业人员宗旨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实现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转型、成人高校与企业合作、鼓励企业一线优秀职工深造的有效途径。按照《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新兴产业内的大型企业是我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力量,其一线优秀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中适当给予加分照顾,有利于在职人员提升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加快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试点高校及专业
经研究,同意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盐城工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三江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淮阴工学院、江苏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等18所高校参加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即高校面向批准的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推荐优秀一线工作人员,报考扶持发展专业,可享受加分20分投档政策(可与其他类型照顾加分累计)。试点高校招生专业共49个,拟定计划数2400(详见附件1)。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细化管理措施
各试点高校作为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成人教育工作的校(院)长及纪检、成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办法,严格审核报名考生条件,严格执行《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办法》(详见附件2)。应制定并公布包含招生专业、合作企业、推荐人数、刚性推荐条件等内容的招生章程,监督行业(企业)严格按照条件推荐。
各试点高校的合作企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纪检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标准,规范流程,严格执行,把亟待培养的一线优秀职工遴选出来。试点高校应派出骨干力量指导企业的遴选工作。
各市级招考机构要积极参与所在地试点高校的实施工作,派出专人指导、监督试点高校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附件:1.参加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试点工作的高校及专业
2.江苏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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