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要求
(一)招生工作人员和院校录取人员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附3)和《录取工作人员守则》(附4),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二)录取前,各招生院校要由校(院)长、纪检书记、牵头,指定专人或成立各职能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校的录取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通畅。
(三)各招生院校需由本校在院校所在地进行录取,不得委托函授站代替本校进行录取,我区将限制非招生院校本校ip地址登陆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
(四)各招生院校应按规定和要求配备相应的网上录取设备,以确保录取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应设有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在录取工作尚未结束之前,必须有专人昼夜值班,以确保信息畅通。由于院校的原因,造成考生电子信息传递时间延误而形成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五)除教育部或经教育部同意在男女比例、语种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外,院校不得自行另立标准。如有特殊要求,以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为准。
(六)各录取院校要公布招生监督信访电话,设立考生接待站,切实做好考生的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七)在录取工作中,录取院校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之间遇有不同意见,应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团结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附件:1、2013年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退档原因代码库
2、关于加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
3、录取工作人员守则
4、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附件1:
2013年内蒙古成人高校招生退档原因代码库
01低分退档
02专业课或术科不合格
03生源不足开班人数
04本人自动放弃
05舞弊考生
06在校考生
07文凭不合格
08重复报名
09涂改档案
10行业限制
附件2:
关于加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维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参与招生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反腐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各种人情关系,不准在招生工作中以权谋私。
二、招生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岗位,遵守工作时间,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计算机房及其他工作场所干扰正常工作。
三、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伪造修改考试分数、考生志愿和其他档案材料。
四、招生工作人员和院校录取人员应谢绝考生、家长的宴请或参加有碍招生工作的活动;不准索贿受贿,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和礼品;不准向考生许愿。凡有亲属参加统考录取的招生工作人员要采取回避制度。
五、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外部监督的制约机制,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
六、招生工作人员要和录取院校招生人员密切配合,热情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干预高校的录取工作,不得指名要求录取考生。
七、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改变录取计划。
八、招生工作人员中的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严于律已,遵纪守法,在招生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九、对在招生工作中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3:
录取工作人员守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岗前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上岗。
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四、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场所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工作场所,全体招生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必须佩戴相应证件,不得串岗,不得随意外出,不得把本人的工作证转借他人,不得把无关人员带入录取场所。
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或损坏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鼠、防病毒工作。
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遵守录取场所纪律,自觉维护录取场所的正常招生秩序。
八、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录取场所的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
附件4: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3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我区成人高校招生任务,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远程网上录取要求
2013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模式。各招生院校应在院校所在地实施网上录取;不具备条件的院校可在邻近县团级以上单位实施网上录取;不得在个人家中或网吧实施网上录取;不得委托函授站代替院校录取。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都应指定专人或成立各责任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各职能机构分工负责各环节工作;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集体研究解决。
三、岗位责任目标管理要求
所有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的业务培训和网上录取的技术培训,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岗位履行相应的职责。
四、遵守录取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都应严格遵守网上录取工作方案预定的录取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无非常原因不得更改或延误。
五、录取现场封闭式管理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的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现场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证件上岗,不得串岗,不得外出,不得把本人证件转借他人,无证件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
六、录取现场设立接待站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的录取现场都应设立接待站和接待电话,热情接待来访、来信、来电考生,安排考生填写来访来信来电处理单,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七、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准确、完整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所掌握的考生电子信息都要双备份存档备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无权更改考生的自然信息、志愿信息和成绩信息。
八、增加录取工作透明度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四种信息查询途径公开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一种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区内中国联通用户拨打16897788,根据提示音操作查询成绩(中国电信用户查询号码为16817788,中国铁通电话用户查询号码为95105168,中国移动用户查询号码为1255088)。
第二种是人工信息台查询,区内中国联通用户拨打1607788查询成绩;在录取期间按照上述方式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种为手机短信点播查询,发短信“ckcf考生号”至10628833,即可返回考生成绩,发短信“cklq考生号”,若已录取即可返回考生录取结果:
第四种通过互联网查询分数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www.nm.zsks.cn。
九、监督检查要求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各招生院校都应成立由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参加的纪检组,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中执行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确保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