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上海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为各类音乐工作者、教师和需要接受高等音乐教育的音乐爱好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录取方式及信息查询
(一) 录取方式:
1、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投档分数线后,我院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高低秩序,择优录取。
2、新生入学后,国家教育部将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及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原地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二) 信息查询: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将公布具体录取查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