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等分数情况下,依据语文、英语、数学三门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若语文、英语、数学三门总分再出现同分时,文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英语、语文、数学,理科考生看单科成绩的次序为数学、英语、语文,依据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2、除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素描、色彩、广告学专业加试色彩和设计概论外,其他专业无加试要求。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开班,学校将征求考生意见后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