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江夏学院继续举办成人专科教育问题的复函闽教函〔2013〕84号福建江夏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保留我校成人大专招生资格的请示》收悉。为支持你院与世纪金源集团开展合作办学,提高企业员工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经研究,我厅同意你院继续举办成人专科教育。
此复。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