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2015年11月底公布并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高校。考生在12月上旬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http://xwb.haedu.gov.cn/免费查询。
七、考风考纪
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舞弊,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 组织团伙作弊的;
2.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