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发布和学位申请
1、考试结果公布。考试评卷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考试结果将在学位认考办网上公布。
2、违纪或涉嫌违纪处理。省学位认考办将在考试结果公布期间处理考生的违纪处理申诉申请,认定并处理违纪或涉嫌违纪考生。
3、考试结果发布及考生合格证书打印。本次考试结果预计于十一月份正式下发,届时合格考生须登陆学位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网上打印本次考试合格证书。
4、考生合格证书有效期及学位申请。本次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即2013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内申请学士学位有效。
5、省学位认考办将于2013年11月份下发相关合格考生文件,考生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上所用的照片要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
6、考生在取得本次考试成绩的合格证后,到各学位申请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履行学位申请手续。本次考试的考生照片必须要与考生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一致,各校必须保证成人外语考试的照片的清晰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