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与责任人 |
7.20之前 |
拟定通知 |
拟定通知并下文(责任人:黄清萍) |
7.21-9.25 |
组织报名 |
报名、资格审查等(责任部门: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教务处、成教院) |
9.25 |
各培养单位集中向考点学校报名 |
各培养单位向考点学校缴纳报名费、集中报名(责任部门: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教务处、成教院) |
9.26-9.27 |
各考点学校向考试办集体报名 |
各考点高校集体报名。准考证上加盖江西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专用章后,由学校领回。(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考试办;责任人:李淑真,黄清萍等) |
9.28-10.25 |
考前材料准备;按要求上报有关电子材料至lsz112266@126.com |
统计、核实报考人数及各考点人数,标准和非标准考场数;印制考试材料,准备印制试卷材料、联系命题。 (责任人:李淑真,黄清萍等) |
10.31 |
召开考前工作会 |
召开考前工作会;收取考点考务工作委托书、考试秩序册等。会议地点:另行通知。(责任部门:各考点教务处、成教院) |
10.31-11.1 |
各考点学校组织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培训 |
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政治、业务、责任等培训。违纪处理要做到考场记录单、违纪处罚告知书准确、齐全、一致,违纪类型确认并保存好违纪处理的相关证据材料。(责任部门:各考点教务处、成教院) |
10.31 |
外地考点领取有关考试材料 |
领取考试材料地点:考试办;( 责任人: 李淑真,黄清萍等) |
11.1 |
本地考点领取有关考试材料
考点做好听力试听工作 |
各考点做好听力试听工作。(责任部门:各考点教务处、成教院) |
11.2 |
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
本市考点将考生答题纸(卡)(密封)、准考证、考场记录单、违纪处罚告知书存根送考试办。(责任人: 李淑真,黄清萍等) |
11.2-11.5 |
外地考点送交答题纸(卡)(须密封)、准考证、考场情况报告记录单、违纪处罚告知书存根、违纪作弊人员名单汇总表 |
有关材料送交考试办,或以特快专递寄至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研究生院李淑真收,邮编:330027 |
11.6 |
答题纸(卡)移交阅卷单位 |
责任人: 李淑真,黄清萍等 |
11.7-11. 21 |
阅卷与登分 |
阅卷单位 |
11.22-12.2 |
统计分数、下发成绩 |
考试办;责任人:李淑真,黄清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