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从网报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颁发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如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还须提供《户口簿》。
(四)外省籍和本省跨市(地级市)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现工作(生活)地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居住证》。
(五)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的考生,如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学历审核,须提供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提供高中(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本人所在单位(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七)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军人、“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二),同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九)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免试入学。
(十)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须提供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由各市招办审核同意,上报省招考中心审查通过,可照顾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
六、考试科目、时间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二)高起本、专科考试按文科类、理科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分文、理两种)、英语三门。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理科类增加“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统考科目,文科类增加“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统考科目。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编制的院校招生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
(四)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13、14日。
(五)今年不再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于10月5日至12日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sxkszx.cn),凭“网报序号”和“密码”进入“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打印。
附件一:
山西省2012年成人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程序 |
8月20日—31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8月28日以前 |
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验证的考生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手续 |
9月6日—12日 |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现场信息确认、照相、缴费 |
9月15日前 |
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办法 |
9月20日 |
省招考中心将市招办审核通过的第二专业学历考生名单转发各招生院校 |
9月22日—30日 |
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测试 |
10月9日前 |
招生院校上报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
12月15日前 |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第二专业学历考生录取手续 |
12月下旬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 |
附件二:
退役士兵和“下基层人员”报考成人高校现场确认期间需提供审核材料
退役士兵和“下基层人员”必须提供《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山西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
以上人员还必须具备专科学历,今年网上报名系统对专科考生毕业证书进行联网审核验证,现场不再审核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对于未通过网上报名专科学历验证但确实具有专科学历的考生还须持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除此以外针对各类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以及所在村的上级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供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和志愿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教育厅出具的《特岗教师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