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绩合成:
依专业基础知识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专业基础知识》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招聘实际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十、聘用
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待聘用人员毕业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及人事代理合同书。按照医院聘用制职工给予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2922845
监督电话:0551-629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