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法学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及精神,经过笔试、面试、加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陈妍妍同志。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提出。
监督电话:0551-63537709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