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参加笔试人员
见附件。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时间: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
上午8:30—9:20(发放准考证) 9:30—11:30(笔试)
地点: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长丰实验小学校内
三、须知事项
1、请所有参考人员规划好行程时间,准时到达考试地点,未能按时到达考试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请详细阅读笔试考场纪律,严禁携带跟考试无关的物品。
四、考场纪律: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科目(试卷)代码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