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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合肥庐阳区重点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8-5 14:48:17

为推进庐阳区大建设事业发展,经庐阳区政府批准,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重点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条件 、岗位和名额

(一)资质条件 、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如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庐阳区政府网、东方英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

(一)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区重点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内,区重点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招聘聘用人员岗位及绩效考核,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收入8-15万元。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面试费用80元。

(二)庐阳区人事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51-65699306;庐阳区重点局咨询电话:0551-65699024。

(三)查询网站: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东方英才网(www.east-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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