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考生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允许提出复检申请。8月18日,钱尼民、杨敏俩位考生提交了复检申请并予批准。现将复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钱尼民、杨敏俩位考生于8月25日上午7:30前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政府大院集中参加复检。
复检考生须知.doc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