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专业测试人员
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1:3或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已于5月21日和7月12日公示(名单附后)。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方法
1.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测试时间:2010年8月30日
(2)测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
(3)测试方法:报考英语岗位(30609)的考生应参加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为指定内容,应试人员提前40分钟进入指定候考室封闭,考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试卷,提供应试人员备课。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素质和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30分钟。
(4)联系方式:电话:4658230 联系人:钱农
3.省博物馆
(1)测试时间:2010年8月29日
(2)测试地点:省博物馆(合肥市安庆路268号)
(3)测试方法:报考文物保管与研究岗位、文物科技保护岗位的考生(30620、30621)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报考计算机专业岗位的考生(30622)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笔试时间为8月29日09:00-11:00;。技能测试时间为8月29日09:00-12:00;面试时间为8月29日14:30开始,每人15分钟。
文物保管与研究岗位(30620)笔试范围:历史、历史学、近现代史、博物馆学及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实际应用常识等。文物科技保护岗位(30621)笔试范围:文物保护学、文物法规及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实际应用常识等;计算机专业岗位(30622)技能测试范围:计算机专业知识、上机操作并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实际应用能力。
(4)联系方式:电话:2820945 联系人:张欣
4.省文化馆
(1)测试时间:2010年9月1日
(2)测试地点:省文化馆(合肥市长江路224号)
(3)测试方法:
报考舞蹈岗位(30623)的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内容:舞蹈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技能测试为即兴表演展示和编导等。面试每人15分钟,技能测试每人30分钟。
报考摄像岗位(30624)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对摄影(摄像)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每人20分钟。
(4)联系方式:电话:2631282 联系人:赵伟
5.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1)测试时间:2010年8月27日
(2)测试地点: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肥市金寨路469号)
(3)测试方法:
报考30625和30626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共为40分钟。
30625岗位面试内容:考古勘探与文物修复的专业特长及综合素质能力;技能测试:考古勘探与文物修复的实际操作及应用能力。
30626岗位面试内容:考古制图的专业特长及综合素质能力;技能测试:考古制图实际操作及应用能力。
(4)联系方式:电话:2820776 联系人:于林
三、专业测试程序: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于当日上午8:30分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专业测试程序、规则、纪律及注意事项;参加专业测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笔试座次、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顺序。面试、试讲及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考官组成
各招聘单位专业测试面试考官组均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不少于4人。如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类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同一类专业测试考生仅有1人的,确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如专业测试采取两种考试方式,则统考成绩与面试、专业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确定为35%、30%、35%(均以百分制计算)。依据合成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省文化厅人事处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合格人员,由省文化厅人事处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后报省文化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省文化厅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10年12月31日前,拟聘人员不能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等证书的,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的组织领导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厅人事处及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3608347
监督电话:0551—3608674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附件:文化厅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