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九、其他事宜
符合条件的尚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进行失业登记的报考人员请到本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具体事宜咨询本县人社局(联系电话6976200)。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23926(县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6021950(县人社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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