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考察。宁国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所有相应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结果均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国市人才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叁份)、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经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等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101
联 系 电 话:0563-4036683
附:1、宁国市2012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宁国市2012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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