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聘用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二)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缴纳比例办理,保险按企业标准办理 。
(三)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长丰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六、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0551-6671050.(县人社局)
0551-6688378(县新闻传播中心)
0551-6671638(县广播电视台)
中 共 长 丰 县 委 宣 传 部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附件1:2012年长丰县新闻传播中心、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 附件2:长丰县新闻传播中心、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