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职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招聘人数。
4.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重点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文写作等。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