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并按照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相关待遇。
四、监督
本《公告》由广德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才工作由广德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6818050
监督电话:0563-6028422
附1:2013年度广德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一览 岗位表.doc
附2:2013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表.xls 县广德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