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批准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新进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聘后待遇及管理
新聘用人员一律凭人社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书,办理行政、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后享受财政全额供给,其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的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7-5027073;
县人口计生委人事股: 0557-5034335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