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63123
监督电话:0551-62663150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