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5%。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同一面试考官组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经信委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785
监督电话:0551-62871827
附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阜阳、安庆无线电监测站
2013年度公开招聘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聘用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统考成绩
3001009
阜阳无线电监测站
1
邓洋
30020103209
93
黄彬彬
30020103414
93
靳军
30020103511
92.5
3001010
安庆无线电
监测站
1
汪洋
30020103809
94
吴边
30020103915
93
何万超
30020103801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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