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因部分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致使部分职位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现依次等额递补下列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无为县公安局普警(1)职位(职位代码:110070):蔡伟伟(准考证号码:1106084212,笔试成绩:56.65分)、杨震(准考证号码:1106084401,笔试成绩:56.25分)、吴刚(准考证号码:1106084418,笔试成绩:56.1分);
庐江县法院普警职位(职位代码:110095):庞佳杰(准考证号码:1106085324,笔试成绩:49.35分)。
巢湖市公安局专业警察(1)(职位代码:110008)、专业警察(2)(职位代码:110009),无为县公安局专业警察(3)(职位代码:110069)、含山县公安局专业警察(职位代码:110119)、和县公安局专业警察(1)(职位代码:110136)、和县森林派出所普警(职位代码:110140)等职位因无递补人选,不再递补。
请体能测试递补人员于2010年7月9日上午(8:00-11:30)到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市政府主楼九楼922房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有关事项,请参阅本网站6月19日发布的《巢湖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告》。7月10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试。
此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特此公告。
巢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