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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部门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5-23 11:06:14 【字体:小 大】

 

 

安徽省省直部门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省直部门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定于6111213进行。现将省直部门面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67下午530分前及时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由招录机关留存。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所报考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请查询省直部门职位简章),了解该部门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70/人)。如需开具发票,由招录机关暂开收据,事后由招录机关到省人事考试院开具正式发票。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直接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69日上午1130分前完成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安徽省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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