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根据《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见附件1)。
二、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携带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照片1张。)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2012年应届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现在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