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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蚌埠高新区招聘教师101人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5-30 21:32:09

  2014年蚌埠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

  蚌埠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编外合同制教师(中小学教师75名,幼儿教师17名,幼儿保育员8名,幼儿卫生保健员1名。其中:幼儿保育员和卫生保健员由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另行组织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附件:1、准考证-教师

  2、报名表--教师

  3、承诺书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1)中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一致。

  (2)幼儿教师: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秦集中心幼儿园

类别 专职教师 合计
人数 17 17

 

高新区部分学校需求教师情况一览表
学段 学校 学           科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物理 生物 地理
小学 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10 5 2 1 2 2 3 1       26
秦集镇中心小学及下辖村小     3   3 3 3 3       15
天河科技园各村小     3   3 3 3 3       15
中学 高新实验学校(中学部) 4 3 3   2 1 2 1 1 1 1 19
合计 14 8 11 1 10 9 11 8 1 1 1 75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8 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一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院校验证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证明,2014年7月2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4、加分条件: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2)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审核验证。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3科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受理。

  5、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加盖骑缝章有效。

  6、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范围:报名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审查,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核和聘用环节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请在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一楼会议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缴费凭证,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测试与资格复审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共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网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因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确定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资格复审时,参加公开招聘的教师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3、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聘用。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不再递补。

  如拟聘用人员在2014年7月20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参与正常职称评聘、工资晋升,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须服从分配。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局。

  2、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赢得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www.bbhnz.gov.cn)、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三个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552——4071177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0552——4099856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本简章解释权在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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