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职高、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经笔试、资格复审确定为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8月20日
体检地点:利辛县人民医院(新址)门诊部三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要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7∶30前空腹到达县人民医院,9:00不能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粘贴照片,审查后加盖公章,参加体检。
3、体检费按县医院核定标准收取。
二、考察
参加考察人员体检时带考察材料交体检处工作人员:
1、档案(需要《调档函》的可提前到利辛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
2、《利辛县2014年招聘职高、幼儿园教师考察表》(从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
①考察表中“现实表现”栏,由所在单位(社区或乡镇)或毕业院校填写并加盖公章,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填写考察意见情况;“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栏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②《考察表》内容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印章签字要齐全。
材料不齐和不按时交档案的不予体检。
联系电话:0558—8800222
附件:2014年利辛县职高、幼儿园教师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利辛县职高、幼儿园教师招聘考察表.xls
利辛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