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马鞍山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党办〔2006〕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将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面试满分100分。2011年1月8日上午8:00开始面试。考生应于上午7:00前到达学校,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凭笔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费用为80元/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
除辅导员岗位外,其他岗位的面试分备课、讲课、答辩三个环节。
1、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抽取的课题备课,形成教学设计方案文本。备课时间为30分钟。教学设计方案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
2、讲课:应聘人员根据抽取的课题和备课方案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
3、答辩: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和应聘人员备课、讲课情况,由考核组专家现场提问、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
辅导员岗位面试只进行答辩,答辩的总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合成计算,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时间:待定。体检在二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2011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
2、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555-2473336(市教育局)、0555-236684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5-2765001(学院监察审计室)、0555-2472876(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5-2765000。
本次公开招聘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