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专场双选会信息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所属单位的人员需要,现发布2012年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能参加2012年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及校医。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27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博士研究生35周岁);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执业资格;
4、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位;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