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族教育学院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批准,民族教育
学院拟以“编制外一级人事代理”方式在校内外公开招聘1名英语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
布如下:
一、 应聘条件
1、 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
,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 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注】:本科及硕士阶段教育应在国内外高水平
大学完成;
3、 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 组织能力;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5、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强度较大的工作,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6、 北京市户口、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