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综合各方面情况,我院决定拟录用刘晶同志来我院工作,现予以公示。
姓名 人员来源 毕业院校及 所在地 生源所 在地 学历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岗位 类别
刘晶 留学 回国 利摩日大学法国 陕西 博士研究生 女 汉族 群众 教研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请告或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线索。
受理部门:外交学院人事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邮编100037)。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
公示电话:010-68323727或68323347。
特此公告。